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科学评估东江水供港60年来东江流域统一管理工作和东江水供港成效,进一步推动新阶段东江流域管理高质量发展,我局拟开展东江水供港60周年成效评价项目。截至9月26日12时,我局收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报价材料不足三家。现再次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东江水供港60周年成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1.通过开展现场调研、资料搜集等方式,广泛收集东江水供港60周年有关统计数据、宣传报道、学术文章、图片、音视频等资料,系统梳理东江水供港历史脉络,评价东江水供港效益及东江流域统一管理在水量水质保障、防汛抗旱、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提炼流域统一管理工作成效亮点,分析当前流域管理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东江水供港60周年成效评价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表1所列内容。
表1 东江水供港60周年成效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2.根据收集到的东江水供港60周年相关数据、文字、图片、音视频资料,编印东江水供港60周年主题报告,要求文字精炼、图文并茂、排版美观,清晰呈现东江水供港60周年历史脉络、主要成效及对策建议。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9个月,即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四)预算控制价
项目总价控制在332,630元以内,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人员的薪酬、福利、资料费、加班补贴、差旅补贴、劳动保障、食宿、交通费、租车费、工具及相关用品等费用,以及各种税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五)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服务,不允许合同分包。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成果要求
1.提交东江水供港60周年成效评价报告纸质材料、相应电子版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图表等。
2.提交东江水供港60周年主题报告纸质材料(含过程稿不少于100本,精装锁线装订,内页采用铜版纸)、相应电子版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图表等。
3.为本项目编写的东江水供港60周年成效评价报告、东江水供港60周年主题报告及相关成果的版权、发布权、成果申报权和改动权归我局所有。
4.项目成果须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合同完工验收。如服务商提供的成果不符合约定的,服务商应当在我局作出验收不能通过的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完成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二)其他要求
1.为确保服务质量,便于项目沟通联络,服务商须设置专职负责人,负责与我局联络,及时处理本项目相关事宜。
2.服务商服务期内接受我局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及时响应我局需求并实施服务内容。
3.服务商负责收集东江水供港及流域管理工作相关数据、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并对我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服务成果负有保密责任,如因服务商原因造成资料泄密或损失,我局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服务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五)应承诺对我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服务成果负有保密责任,如因服务商原因造成资料泄密或损失,我局有权追究服务商违约责任。
四、响应文件要求
参与报价的服务商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三)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及保密承诺书。
(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共不少于3人)全程参与项目报告编制、调研活动及我局组织的项目工作推进会等的承诺函。
(五)同类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若有,不超过2个)。需提供项目名称、签约时间、关键服务内容、双方盖章等关键页。
(六)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整体认识。包括但不限于东江水供港历史概况、东江流域管理体系及主要管理措施、东江水供港效益及东江流域统一管理实施成效评估方法概述、项目相关成果资料等。
2.项目实施思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务、技术路线、工作中重点和难点分析等。
3.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关键任务和时间节点,拟投入人员及其分工安排、相关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责任落实制度等保障措施。
4.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控制措施、流程、规范等。
5.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沟通保障、服务内容的跟进和后续配合情况等。
(七)报价函(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我局不承担服务商准备、递交报价文件和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参与报价的服务商请于2025年10月9日12:00前将密封的报价函和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快递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给我局联系人。我局将综合比较选定服务商。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沿江路6号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2-2971185。
附件:报价函.wps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36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