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府〔2025〕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5日
关于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府〔2025〕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