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韶关、湛江、云浮市水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韶关、湛江、云浮市税务局,省东江局、粤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 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 2024 年第 12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税征管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要求,经企业纳税人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
共有4家纳税人被认定2025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现将广东省 2025 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 2025 年度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6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36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