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关于印发 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复核评价报告的函》(三峡司函〔2025〕22号)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结果信息予以公开。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6日,广东省财政厅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3〕178号)下达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3105万元。其中,下达广州市305万元,佛山市745万元,惠州市545万元,江门市680万元,肇庆市83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省2024年度资金总额3105万元,在三峡移民村完成各类项目37宗,惠及三峡移民2776人,受益人口3714人。其中,光伏发电大棚建设、商铺工程以及农田水利设施改造等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宗,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安置房整治等美丽家园项目24宗,其他工程项目8宗。通过2024年度项目实施,促进移民人均增收681元。
三、绩效自评和审核结论
我省相关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三峡后续项目,资金管理参照《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21〕179 号)有关规定执行,管理较规范。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并聚焦三峡移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实施各项产业扶持项目,不断提高三峡移民村“造血”能力,使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报送机制,督促当地政府落实好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全省移民稳定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三峡移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经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复核,我省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得分90.63分,评价等级为优。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3681号


